一、考试日期: 根据校历表本学期上课时间到2010年6月27日结束,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毕,考试课程安排在2010年6月28日至7月9日。 二、考试组织: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、学院两级负责。教务处做好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,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、考试场地,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;开课学院负责出卷、试卷审核;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、监考老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;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(5月24日到5月31日)统一在教务系统内安排公共课监考教师和专业课(主干课)考试,并将公共课主考教师安排表报教务处。 三、试题要求: 1. 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,均应统一出卷。 2. 所有课程按大纲要求须拟两份份量、难度相当的试卷并提供标准答案。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电脑出卷,并写明考试科目、试卷类型(AB卷)、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(包括开卷、一页开卷、闭卷等),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,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。 3. 每份试卷应附上《试题审批送印卡》、《我校考试命题审批表》,填写后必须经教研室主任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、盖印。所有试卷均交各学院教学秘书,由学院做好核对工作。 4专业(含辅修双专业)试卷(书面材料)于2010年5月31日(周一)前交到罗冰处,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科信箱。 补充:必修课与模块课需要统一安排考试。选修课请各位老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,进行考核,如需要统一安排,请务必于5月24日前告知罗冰。 试卷格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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